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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/3之前,也就是整個年假結束之前,心中是起起伏伏、非常不平安的。

工作上,愈來愈發現自己就像是行屍走肉一樣,在多年的金融產業早已失去了打拚的動機,留下來唯一的原因,是害怕不待下來會失去現在的安穩,心中既不甘願、亦不平安。

家裡面,過年前和母親的一場大吵,讓我看到我以為用金錢可以去修好和母親的關係,其實是無比的脆弱,且我以金錢的奉養去逃避家中真實該去面對的諸多不安。

這段日子我一直向神求給我指引,可是總沒有安心的感覺,忽然在2/2這一天,我有了感動:應以三天全禁食禱告誠心向神求示的指引。

 

三天後,我得著了什麼呢?

神接連在第二、第三天晚上的禱告啟示我:

2/4

傳福音就是去你有感動的地方傳,沒什麼應該在哪裡傳的。

想要像你的主耶穌基督、翻轉你的生命?就是去傳福音,不是模仿祂的行為,因為主本是為著傳福音而道成肉身,只要是傳福音的事,神必會托住你。

什麼是傳福音?是傳遞愛、憐憫和真理,因為神就是愛、憐憫和真理;就是讓人感受到神的同在,是這個世上的光。

你家中的事該如何和你的母親溝通?當你是以“為著你的家中想”,而不是為著“解決自己的麻煩”這樣的態度,你就可以和她真正溝通,關鍵在你的態度是為著誰。

2/5

我問:神啊,我的命定是什麼?

回應:你的命定?你現在眼前能為我做的你有做嗎?連現在可以做的你都不做,說什麼要翻轉生命?說什麼要與我相遇?說什麼要找尋我?

你不欠命定,你需要的只有勇氣。

 

所以,如同以往,我老是喜歡定下一些盤算好的選項,然後放一些空間好像神也可以參一腳,然後要神幫我背書,像是:「神啊!我做A或做B,或是任何CDE,我該如何?請神給我啟示…如果是AB等等或任何一個,我相信神祢必會托住我…」

這一次,神又再一次提醒我,那些背書的事祂不想管。他也不只是形而上的存在。

 

結論:我想活出真正的生命?就去做祂做的事啊!那麼多事可以做,沒做問那麼多幹嘛?

各位,我年後的傳福音會開始有所行動了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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